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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2018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化工与材料学院2018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10-24     阅读次数:

 化工与材料学院2018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基字[2018]6号)、我校《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天津市每年评选创新特等奖和创业特等奖各10名,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天津市创新优秀奖和创业优秀奖各105名,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创业奖学金需有企业营业执照,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四、名额分配

学校今年推选名额为创新奖学金5个,创业奖学金5个,学院和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可推选1-2名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

五、相关要求

1.评选工作需按照做到“四公开”:即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公示,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六、申报材料要求

各位申请学生10月27日(周上午9点上交以下材料:

1.附件3:《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命名为:附件3: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学号姓名,需插入电子版照片,表格大小不能改动);

2.附件4:《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纸质材料份及电子版命名为:附件4:《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学号姓名);

3.附件5:《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参评者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命名为:附件5:《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参评者情况一览表》-学号姓名);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上交后需学院审核盖章)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竞评展示ppt,3mins以内,电子版。

 

申请者需于10月27日(周上午9点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学生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学生服务中心邮箱hgxsfwzx@163.com

逾期视为弃权。

化工与材料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