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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2017-2018学年度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

化工与材料学院2017-2018学年度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10-18     阅读次数:

 化工与材料学院2017-2018学年度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2017-2018学年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本学年度我院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2018级新生(含博士和硕士)不予参评。

二、荣誉称号和评选条件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掌握事物发展规律,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茅,有学术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恪守公德、为人友善、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5.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优秀学生”的标准要求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学生会、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韧不拔、甘于吃苦、勇于担当,积极组织、带头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作出较大贡献,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真正做到严于律己、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三、奖励与表彰

“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学校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名额

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学院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市级优秀学生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合计

化工学院

3

1

4

 

五、评选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年级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和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本校的评选办法和相关制度,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工作环节,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公开评选,民主监督。

学院党组织要在层层推荐、民主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确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选树宣传我院大学生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六、推荐材料和报送时间

1.“市级优秀学生”申请材料

1)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学号姓名”;

2)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要求:标题小三宋体,征文小四宋体,1.25倍行距,首行缩进两个字符,标题下一行注明学号、姓名。电子版命名格式为:“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申请人事迹材料--学号姓名”;

3)附件4: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申请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附件4: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学号姓名”;

 

(4)支撑材料,纸质版。所有附件4中填写的奖项、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新闻公示截图等。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

1)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学号姓名”;

2)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要求:标题小三宋体,征文小四宋体,1.25倍行距,首行缩进两个字符,标题下一行注明学号、姓名。电子版命名格式为:“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事迹材料--学号姓名”;

3)附件5: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附件5: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情况登记表 ”;

4)支撑材料,纸质版。所有附件5中填写的奖项、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新闻公示截图等。

 

10月20日(本周六)下午17:00前,所有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学生服务中心(8#B112),并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电子版发至学生服务中心邮箱:hgxsfwzx@163.com。

逾期将视为弃权。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申请人情况登记表

5:2017-2018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情况登记表

 

 

  化工与材料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