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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2015-2016第二学期电子注册和家庭经济困难生补注册的通知

【本科生】关于2015-2016第二学期电子注册和家庭经济困难生补注册的通知

化工【2016】04号

来源:化工学院     作者:学办     日期:2016-02-25     阅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网上注册。如未在该时间进行注册,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文件)和天津市教委“关于转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德[2008]2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进行处理。
一、为方便广大同学办理注册相关手续,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电子注册事宜通知如下:
1.此学期为非交费学期,但如仍有欠费情况,请同学们在注册前补齐学费,否则将不予注册(补齐学费的同学第二天方能进行网上注册)。
2.请于开学两周内(2016227日—311日),按指定方法进行注册。
3.为方便学生履行注册手续,教务处开通了新综合教务系统网上注册功能,请同学们到校后登录教务处主页进行电子注册(IP地址限制为校园网范围内),请务必本人操作,以免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4.主要注册步骤如下:登录校园网主页—教务处网页—学生服务—新综合教务,详情可参见教务处公告《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电子注册说明》。
二、经学校认定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困难生于310日前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生服务中心报到登记,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位同学及时进行注册手续,因欠缴学费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的同学,请务必于310日下午2点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化工学生服务中心(泰达8-B112)进行登记,学院将于311日上午10点前将统计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各位同学按时上报,请各班班委做好提醒工作。
 
学校公告栏链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电子注册的通知http://urp.tust.edu.cn/ggshow.jsp?Id=YmYwMDI2YTktYmQ4Yi0xMWU1LWE5MGMtNjVlZWY5MDRhYjFj
附件:教务处《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电子注册说明》
 
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226 


相关附件:
  •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电子注册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