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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6-03-27     阅读次数:

  化工【201613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由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学生承担申报。

2.项目组成员:由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并对创新实践有较强兴趣和志向的项目团队组成(参加项目总人数不超过6人),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二、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周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 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

2. 申报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项目导师为1-2名,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创业训练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由具有合适资历的校外指导教师与校内教师联合指导。

四、申报及评审办法 

1. 33010:00前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到hgkjcxxh@163.com(科技创新协会首字母)328日晚8:20在八阶举办宣讲会。46日中午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希望各参赛选手按时参加,通过学院立项的项目可登入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负责人:付凤至                 

  联系方式;18222612569

 

                   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工与材料学院科技创新协会

                 

  附件: 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