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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工与材料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3-20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中的招生工作程序进行。
一、复试比例及录取原则
我院2019年预计招收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含化学工程专硕)硕士10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含材料工程专硕)硕士26人、“少民”计划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50%左右。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缺额信息在教育部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公布,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二、复试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总分)。
三、调剂工作具体原则及实施细则
1调剂工作具体原则
拟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条件,被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所有相应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自行打印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打印)。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下载附件《思想政治考核表》到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进行政审盖章。
(三)考生于规定时间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及交费,经学院对其复试资格确认后,在《复试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资格审查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泰达中校区化工与材料学院8号楼B112教室。时间:323日上午900—1100
审查内容包括:
1)查验准考证(复试结束后交学院留存);
2)查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对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查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分别留存复印件;
5)《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身份证如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加盖齐缝公章。
学生证如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加盖齐缝公章。
在校生成绩单要求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盖章;非在校生成绩单从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存档部门章。
五、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
复试含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 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
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2.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察。由学院组织相关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3. 英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总分100分,含笔试50分、面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的能力,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核算,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数学加试满分100分,达到5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核算,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英语水平测试(含口语及笔译)100分。
3.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权重占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七、不予录取的情况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注意事项:
1、需要同等学历加试的同学须在资格审查时与学院确定加试事宜。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复试结果,请考生关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化工与材料学院网站。
3、复试后需随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之内点击“接受”或“拒绝”,否则后果自负。

                                                                                  化工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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