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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榜上有名之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榜上有名之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5-08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为展现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与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树立学习榜样,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我校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管理办法》,现决定举办天津科技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此项活动由校研究生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读一年级和二级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
二、评选程序
)学院初评(即日起2019517
化工学院可推荐研究生3人。
候选人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1.书面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3-2A4纸张单面打印),按照要求签名盖章。
2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须含作者姓名>);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学术专著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5由学院或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
6科研成果或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为多人完成的,第一完成人(作者)或者导师出具的确定第一完成人的所获分值书面材料;
7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支撑材料,须同时备有原件,由学院核准之后返还学生本人。
2.电子版材料包括:报名表的电子版、申请者照片两张(场景分别为科研、日常生活,照片为大小不低于2M的原版照片)。
3.各学院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分细则(试行)》给申请人评分;其中有关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方面的评分工作,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实施,将得分填写在《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申报表》中相应栏目,并向学校推荐。学院推荐的人选须按照分数自高到低排列,填写《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汇总表》(见附3-4)。
4.各培养学院的拟推荐人选须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推荐人选按规定报送学校活动主办方。
5.请参评学生按期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选:
1时 间51017:00(周五)
2联系人:王晖,13702095915
)学校初评(2019520日~2019531
根据学院推荐时提交的有效材料,由校研究生会按照《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分细则(试行)》进行审核并计分, 根据分数高低排名,综合考虑选手学科、专业等因素,选取不超过60%的选手进入下一阶段评选工作。初评结果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审核无误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核准,此部分占最终成绩的40%
201963日~201967
1.复评
1为更好地向全校学生展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的风采,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组,采用答辩的形式进行复评;
2答辩时间为5分钟。每个参赛者利用3分钟简要介绍个人的研究历程,研究内容,并就某一项重要成果及其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现场陈述与展示;剩余2分钟,由专家组提问。此部分占最终成绩的60%
2.网络投票
主办方将初评通过的候选人资料公布于投票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
(四)2019610日~2019621
通过初评、网络投票和复评计算最终成绩,产生出十名“学术之星”,并评出五个单项荣誉。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无异议视为有效。
六、说明
对于存在抄袭、虚报、谎报成果或荣誉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1: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3-2:《天津科技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申报表》
附件3-3:《天津科技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汇总表》
附件3-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分细则(试行)
附件3-5:【模板】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风采展
                                                                            化工与材料学院
一九年五月九日


相关附件:
  • 附件3-5:【模板】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风采展.pptx
  • 附件3-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分细则(试行).doc
  • 附件3-3:《天津科技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汇总表》.doc
  • 附件3-2:《天津科技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申报表》.docx
  • 附件3-1: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