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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化工与材料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内容

[研究生]化工与材料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内容

来源:     作者:     日期:2017-03-16     阅读次数:

 
1)复试通知书(含照片),复试结束后交学院留存;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查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留存复印件;
5)《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院将每个考生材料进行整理,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并告知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9)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对于在复试时还未拿到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应届毕业生,应要求考生签订承诺书,承诺如果在入学当年6月前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则同意取消其录取资格。
1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与我校2017年最新招生政策有出入,执行我校最新招生政策。
 
乘车路线:在天津西站坐651路公交车直达泰达校区,在天津站坐462路到北塘古镇南行2.4公里可达,在塘沽站坐104路公交车到天津科技大学站下车可达,在天津南站坐2号线到天津站转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