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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工与材料学院接收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进一步发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院接收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选拔条件及工作流程,遴选组建复试专家组,审核最终接收推免生名单,有关政策应及时向考生公布。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

4.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四、工作流程

1. 申请者(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我校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 申请者(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复试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5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校考生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

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5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学院,并由学院存档备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全部申请材料请自行存底,提交后不再退还。

3. 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最终由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确定学院拟接收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发送拟录取通知。

5. 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五、工作要求

1. 复试要求:要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倾向,包括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满分100)、专业综合(满分100)、外语水平(满分100),申请者的复试(满分100分)成绩=专业基础×40%+专业综合×40%+外语水平×20%

(1)专业基础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实验或实践能力。

  (2专业综合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

  (3外语水平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水平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及口语等。

2. 凡通过复试的申报者,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收拟录取通知后,研究生院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4. 学院接收2025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学术学位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2025届本科毕业推免生专业学位类别:材料与化工。

其他

有关体检、取消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等事宜以学校“接收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22- 60602737,邮箱:mengxm@tust.edu.cn。办公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8号楼B区216室


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4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