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在推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我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按照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考生复试资格,组织复试录取,实施监督巡查,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化工与材料学院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位类别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2材料学 03材料加工工程 04新材料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1化学工程 02化学工艺 03应用化学 04工业催化 05材料化学工程 06生物化工 |
学术学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01 化学工程 02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者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
4.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 考生填报志愿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我院接收推免生报名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9日。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
填报志愿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校考生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
(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同时提交纸字版与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考生在10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放至一个文件压缩包中,压缩包文档以“2026硕士推免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mengxm@tust.edu.cn。
纸质版材料:请考生10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邮寄至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8号楼B区216室。信封标注“2026硕士推免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等信息。
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学院组织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对考生身份信息、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重点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复核。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主要评分点: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与专业排名、科研能力与潜力、综合素质与荣誉奖励、材料规范性与诚信等。
学院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复试申请,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学院组织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考核。
(1)复试形式
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综合素质,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学术伦理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
学院根据接收推免生各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满分100分)三方面内容:
(1)专业基础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实验或实践能力。
(2)专业综合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
(3)外语水平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水平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及口语
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40%+专业综合×40%+外语水平×20%
5. 录取
根据复试考核情况,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学院根据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情况,拟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请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奖励与资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六、相关说明
1.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申请不予受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8. 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22-60602737
邮箱:mengxm@tust.edu.cn
地址: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8号楼B区216室。
附件:
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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