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建工会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化工与材料学院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会分工及其职责

 
化工与材料学院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会

分工及其职责
 
为切实加强化工与材料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化工与材料学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就化工与材料学院党支部建设、支部委员分工及职责作如下明确。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同支部委员及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风和“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初步意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三)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支部和党员情况的统计,党员登记和鉴定等工作。
(四)负责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五)做好“三会一课”、集体学习、党日活动的组织、记录和管理工作。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员的教育和思想工作。掌握党员和师生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政治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基础知识。

     (三)围绕学校、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做好宣传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做好优秀党员的推荐工作。
   
(四)负责每个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新闻报道工作。

(五)做好天津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信息系统的信息上传及维护。
 
 
 
化工与材料学院党委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