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书记、院长
成员: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教研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化工与材料学院接收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化学(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化学(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
名额 |
条件 |
||
总名额 |
其中可接收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名额 |
普通类 |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别对5种情况进行准入基本条件的设定) |
|
化学 工程与 工艺 |
20 |
5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①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②在学期间无违纪处分。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2 |
同上 |
同上 |
材料 化学 |
5 |
1 |
同上 |
同上 |
应用 化学 |
5 |
1 |
同上 |
同上 |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在满足《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对转专业学生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申请转入的学生需本人自愿申请,采取逐个面试的审核方式进行考察。
(二)符合化工与材料学院转入相关专业的相关规定:
1.在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2.无色盲、色弱和对化学药品过敏体质;
3.对于因特殊情形申请转入的学生,学院视学生实际情况而定。
(三)转专业综合评价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占比70%)和面试成绩(占比30%)综合考虑排序择优录取,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1.2。
2.面试内容:全面审查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兴趣、专长,原专业的学习成绩及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转专业的原因及对要转入专业的认知和适应情况以及职业发展需求。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面试内容 |
分值 |
评分项 |
分值 |
标准 |
自我介绍(包括学习经历、兴趣、爱好、特长等) |
40分 |
时间(陈述3-5分钟) |
10 |
1.少于3分钟或多于5分钟扣2分;2.少于1分钟扣3-10分;3.大于6分钟,要求立即终止。 |
内容 |
20 |
1.紧扣主题15分;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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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表达 |
10 |
1.层次清晰5分;2.表达流畅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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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动机、对转入专业的认知以及未来职业发展需求 |
50分 |
内容 |
30 |
1.紧扣主题20分;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10分。 |
逻辑表达 |
20 |
1.层次清晰10分;2.表达流畅10分。 |
||
评委自主提问 |
10分 |
根据考生回答情况,从内容、逻辑、表达等方面评分。 |
10 |
四、工作流程
(一)针对普通类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等,将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和实施细则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在教务处及学院网站公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根据学校发布的转专业通知,学生按照专业接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学习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5.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入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6.学生申请转专业后,如需要撤销转专业申请,应在参加学院转专业考核前提出;
7.学院在专业名单公布之日起安排导师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认定、修补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
(二)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通过面试形式,考核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方式:022-60602735
邮箱:tjjianwei@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化工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