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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工与材料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处理复试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导小组由纪委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3.学院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专业教师组成。复试小组配秘书1名,负责审核考生身份,指导考生提前进行复试系统测试等。

二、复试比例、复试方式及录取原则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50%左右。

2.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复试前,学院组织考生测试平台。

3.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按照不同学科方向及专业类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额有限,成绩最低有多名并列条件下,组织再次复试,择优录取。

三、复试及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外国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调剂。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需要提交完成审查材料方可复试,审查材料(发至任一招生老师邮箱审核,见附件4)包括:

(1)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打印)。

(2)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在校生成绩单要求由院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非在校生成绩单可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9)复试费90元/人(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缴纳)。

注:邮件命名方式:姓名+调剂专业名称

五、复试内容、时间安排及复试流程

1.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满分100分)考核及需要加试的相关内容。复试总分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流程:

复试采用统一流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考核内容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

七、远程复试工作纪律要求

1.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本学科复试相关工作。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须严格遵守《天津科技大学面试考官职责及行为规范》。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3)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考生联络、候场管理、纪律要求、应急处理等。

2. 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会同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技术手段,严格遵守复试考试纪律。

3)对在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试过程中确因客观因素造成复试异常的,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小组的考官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复试小组秘书将各考官给出的成绩取平均值后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权重3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九、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况

按《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未参加复试考生均不予录取。

十、疫情防控

在复试过程中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各复试小组成员做好防护。

十一、注意事项

1.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复试结果,请考生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 复试合格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过时不操作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 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一: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二: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附件四:提交面试材料电子版邮箱汇总表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