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应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缴费及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者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至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化工与材料学院。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及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一、 缴费要求
申请者应缴纳报名费140、考核费90元,共计230元。缴费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exam.yunkaoai.com/ ;账号:手机号码;密码:手机验证码)。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还。
二、申请材料提交
(1)《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申请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由工作单位签署,同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应届毕业生由校研究生处或部签署,本校硕士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签署,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签署;同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2)个人简历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证明。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从事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申请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原件(见附件二)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申请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见附件三)
由申请者现工作、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填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带学号)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9)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语成绩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
(10)单位推荐信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单位推荐信。推荐单位须承担或参与过工程应用类、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等项目,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1)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论文、专著等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12)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应有封面和目录,并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左侧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封面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
所有复印件每一页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本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申请人签字并署签字日期。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上传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纸质版需由申请者提交至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8号楼B216室化工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2744
邮箱:mengxm @tust.edu.cn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化工与材料学院8号楼B216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