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制定本细则。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2015年3月19-20日,复试地点为我校泰达校区。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学院复试包括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方式及分值安排如下:
1. 专业综合笔试:100分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的考察 。包括以下内容:
2.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英语水平测试:100分
三、复试及工作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2.一志愿合格生源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3.符合条件的调剂生源可以进行院内相关专业间调剂。
四、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2.复试权重占40%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Χ60%+(复试成绩÷3)Χ40%
五、同等学力等加试 执行学校规定。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1.参加复试命题、审题以及各环节工作人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参加复试命题、审题以及各环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复试工作纪律,遵守复试保密责任书中相关内容。
八、招生计划
学院预计招生人数101人(含“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各1人)。
九、其他说明
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方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注意事项
1. 请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以便学院下载报考信息。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待录取意见,完成调剂程序。
2.《思想政治考核表》、《复试通知书》可在我院主页下载打印。
3.复试时间为3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资格审查时通知。
4.乘车路线:在天津西站坐651路公交车直达泰达校区,在天津站坐462路到北塘古镇南行2.4公里可达,在塘沽站坐104路公交车到天津科技大学站下车可达,在天津南站坐2号线到天津站转车即可。
5.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