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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海南民族班学生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关于2015年海南民族班学生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26号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日期:2016-02-02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海南少数民族特招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民族特招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我校将评出海南民族班学生助学金,现将具体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海南民族特招班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1.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和疾病等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且当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及以上大额资助的学生。
3.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大额资助后,在学习生活上仍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等级
资助范围为:不超过全体民族班学生的70%
资助金额:一等助学金1500元;二等助学金800元。
三.学生申请和学校评审程序:
1.各学院将评定办法向学生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海南民族班助学金申请表》;
3.各学院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和已获资助情况等因素,对学生申请组织审核,提出享受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
4.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获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全院范围公示;
5.学院公示无误,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资助中心审核名单,无误后在学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请表和汇总表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到两校区资助办公室,电子版发到qgzx@tust.edu.cn
2.报送时间:1030日下午5点之前。
3.请各学院认定出的同时通知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系统申请截止时间1111日。
4.联系人:穆娜 张延宾  电话:60273364   60662912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1026